十五期间,正值我国加入WTO后的过度期.我国政府兑现加入WTO的承诺,扩大与深化对外开放,全面改善投资环境,跨上一个新台阶。在外商直接投资总量保持高位的形势下,出现了一些新的趋势,预计”十一五”时期仍将保持。第一,外商投资企业研发活动开始向我国扩散。据商务部资料。外商投资的独立研发机构总数已经超过700家。据联合国贸发会议研究,中国已经取代美国,成为跨国公司海外研发活动的首选地,高达61.8%的跨国公司将中国作为其2005—2009年海外研发地点的首选,美国以41.2%位列第二,印度以29.4%排在第三位。
外商投资企业对华扩展研发活动主要基于以下原因,一是靠近其制造平台,跨国公司已经将大量制造能力转移到了我国。二是靠近中国市场,便于更好地针对中国市场,便于更好地针对中国市场开展适应性研发。三是充分利用中国低廉的研发人力资源,目前我国在高端人才方面与发达经济体还存在明显差距,但中端,低端研发人员的成本约为发达国家的十分之一到六分之一。一些跨国公司已经开始在华建立全球市场开发新技术与新产品。四是为了改善与我国政府的关系,我国政策鼓励外资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一些大型跨国公司借此表明其对东道国政策的支持,改善与政府的关系。不过,目前在华外资研发机构所从事的活动主要是针对中国市场的适应性研发,技术层次不够高,与本地企业、研发机构的合作较少,“溢出效应”尚待发掘。
第二,服务业外商投资可望成为新热点。一是我国兑现加入WTO的承诺,对外资大幅度开放服务市场;另外,还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和内地与澳门的更紧密经济关系安排,“十一五”期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中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区以及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区的服务贸易与投资协定可望完成谈判并加以实施,这将推动我国服务市场的进一步开放。以商业存在方式进入中国市场的跨国公司,必将增加对华服务业投资的力度。二是服务外包活动成为全球产业转移的新趋势。对于服务外包的增长前景,预测:世界服务外包市场将以年均8.2%的速度增长,2003年世界服务外包额为2201亿美元,2007年将达3063亿美元。印度国家软件协会预测,2008年仅全球计算机用户电话服务中心就将为印度提供110万个就业岗位和210—240亿美元的服务收入。美国预测,到2015年,美国将有330万白领工作岗位和1360万美元的工资转移到海外。不同机构的预测结果大同小异,共同揭示出一个结论,即服务外包将成为全球服务业转移的重要方式。
中国开展服务外包有着极大的潜力,包括政局很稳定、投资环境优良、基础设施完善、人力资源丰富且廉价等。2005年3月,美国《CIO Insight》杂志公布了2005年《全球外包报告》,综合考虑外包东道国的成本与风险因素后,2005年全球外包指数印度名列第一,中国列第二。而未来外包指数(2015年),中国名列榜首,将成为世界上最具有吸引力的外包提供国。
第三,并购将成为外资进入我国日益重要的新方式。从全球跨国投资的方式看,并购在相当长的时间一直是跨国投资的主要方式。但是,中国由于长期缺乏关于外资并购的法规,而且外资政策取向中更偏重于新建投资,并购一直不成气候。近年来,国家关于外资并购的法律法规逐渐完善,国内市场潜力充分显现,对国际投资者的吸引力越来越大,加之产能过剩,越来越多的行业骨干企业显现出投资价值。在此形势下,并购日益成为外资进入我国的重要方式。例如,世界最大的啤酒企业AB公司收购了哈尔滨啤酒 ,比利时英博集团以58。86亿美元收购了福建雪津啤酒,美国新桥收购了深圳发展银行股权,等等。虽然并购投资占全部外商直接投资的比重并不高,但由于并购较之新建投资涉及的利益相关者更多,且不少外资并购对象为国内行业骨干企业,因此,近年来不少外资并购案例引起媒体与社会各界的关注。商务部等6个部委于2006年8月9日发布《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首次允许外国集团使用股权收购中国公司。
第四,重化工业等资本与技术密集程度较高的行业,成为外资进入的新热点。一般而言,钢铁、石油化工等行业,企业经济规模大,资本与技术密集度高,外资通常不会轻易进入。近年来,外国投资者逐渐开始在华投资这些行业,世界最大的钢铁集团米塔尔以3。17亿美元收购华菱钢铁股权,BP与中方合资建设大型石油化工企业。外资进入重化工作,既有新建投资的项目,也有并购项目。之所以外资开始进入我国重化工作,一是因为外资开始进入我国未来长期经济发展前景与投资环境信心进一步增强,这种项目动辄投资额达到数亿甚至数十亿美元,没有长期的信心是断不会来投资的。二是我国进入了重化工业化阶段,下游产业对重化工业发展前景十分看好。三是我古并购等法律环境的进一步完善。
第五,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初露端倪。早区在华外商投资企业是一个个分散的工厂或子公司、分公司,随着在华子公司数量的增多,需要建立地区总部来加以协调。通常而言,跨国公司的地区总部总要负责一定区域范围内公司的投资规划、市场研究、政府关系、管理、协调、统筹、融资等运营工作,对人力资源、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的要求很高,一般设立在商业中心城市。吸引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有利于提升本地劳动力收入水平,促进其现代服务业发展,增强经济活力,培育经济中心城市。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主要考虑六个方面的因素,即政局稳定、基础设施(交通、通信)、区位条件、政策与制度环境(市场准如、外汇管理、资金调度上午灵活性、人员出入境、货物进出口的便利性、税收、法律等)。近年来,三菱,摩托罗拉、诺基亚等著名跨国公司均已经在我国设立地区总部,随着投资环境的进一步改善,必将有更多的跨国公司将其地区总部转到我国内地。
(二)政策建议
1.继续坚持吸收外资的政策取向。我们处在全球化的时代,跨国投资不仅给东道国带来发展机遇。全球化绝大多数国家,都在进一步推进投资自由化,改善投资环境。中国在过去20多年中之所以成为全球化的少数赢家之一,与我国采取的正确的利用外资战略密切相关,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经济发展的贡献有目共睹。在吸引外资过程中,并不可能做到十全十美,针对个别外资企业存在的劳工问题、环境问题、垄断问题等开展反思,无疑有利于我国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改进管理。但如果借此否定利用外资、对外开放政策则是以偏概全,犯了“一叶障目,不见泰山”的错误。发达国家普遍不缺资金,但也都对外国投资持欢迎政策。在全球化的时代,跨国投资对东道国的主要贡献,早已经超越了弥补资金缺口的作用,更重要的是跨国投资带来的先进技术、管理、人才和国际市场网络,对于深化东道国参与国际分工,提高东道国的国际竞争力具有重大意义。我国正面临着转变经济与外贸增长方式的艰巨任务,坚持进一步扩大吸引外资的政策取向,对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宏观目标十分重要。
2.突出利用外资的产业与区域导向。来化外资在产业上过多集中在制造业,服务业吸引外资不足;在空间上,约90%的直接投资集中在沿海地区,内陆地区吸收外资不足。随着我国实现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标志着我国对外资企业实行普惠制政策的终结,这是新时期协调内外资关系、建立平等竞争的统一大市场的要求。“十一五”时期要进一步加强对来华外商投资的产业与区域布局引导,在产业结构上,应该及时修订现有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从产业价值链角度细化产业指导目录,鼓励外商投资到附加值更高的生产环节上,如为生产服务的现代服务业、总部经济活动、研发,资本与技术密集程度较高的制造等,而不是简单地归类为高新技术产业之类。
3.处理好利用外资与自主创新的关系。大力提倡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是我国在新世纪提升国力的根本。但是,自主创新不是关起门开搞研发,而是要充分利用全球化带来的各种有利条件,以便低成本、高小率地开展创新活动,并充分实现创新成果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外资企业对自主创新具有“溢出效应”不应将自主创新与利用外资对立起来。
4.正确处理利用外资与经济安全的关系。以我为主,把握好开放的进程与力度,加强对外资对我战略性产业进行投资的风险评估,加强日常信息搜集与统计工作,监控可能发生的风险。同时,要防止过分强调经济安全。丧失发展机遇。
总之,未来利用外资工作中,要正确处理吸收外资与国家经济安全的关系,深入研究外商投资对经济安全的两面影响,充分发挥其正面作用,防止其负面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