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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十一五”期间接受国际无偿援助工作的意见
2006-12-4 14:53:00    湖南省商务厅合作处
各市州商务局:
2006年8月15日——17日,商务部国际司召集全国各省市商务主管部门外经工作负责人在青海西宁市召开“第五次全国接受多双边无偿援助管理工作会议暨第六次援助方协调会”。会议议题是加强对无偿援助项目的管理,了解各援助国“十一五”期间对华援助的重点。正式颁发了修订后的《商务部关于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对华无偿援助项目管理办法》。易小准副部长莅会并作了重要讲话。为贯彻这次会议精神,履行好“管理办法”第四条所赋予的协调管理职能,特就“十一五”期间如何做好受援工作,提出工作意见如下:
一、我省接受国际无偿援助情况回顾
1982年以来,我省共接受多双边无偿援助项目总计207个,总金额约19086.72万美元。其中,已完成项目197个,合计金额18084.62万美元。其中由我厅通过商务部直接争取的项目29个,金额7260万美元;通过大使馆争取使馆小型项目23个,合计金额136.38万美元;正在执行项目10个,合计金额1002.1万美元。由其他厅局等部门垂直争取的项目155个,总金额11690.34万美元。项目涉及扶贫、救灾、企业技术改造、农业、水利、交通、文教、卫生、能源、环保、体制改革等多个领域。我省有效利用这些援助,培养了一批有用人才,促进了老、少、边、穷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引进了国际上新的理念和先进经验,推进了经济体制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在我省改革开放进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充分认识“十一五”期间国际对华援助的特点和趋势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稳定地发展,综合国力日益增强,特别是2005年人均GDP超过1700美元,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减少到2600万左右以后,国际社会对华援助出现了以下一些新的特点和趋势,给我省争取国际无偿援助工作带来了挑战:
(一)援助资金总的趋势是稳中有降。近两年来,外国政府对我国的援助虽然基本稳定,但总的趋势是稳中有降。日本政府提出了“中国毕业”论,并计划在2008年与日元贷款一起终止对华大规模无偿援助;澳大利亚“2006——2010年新方案”中明确提出今后对华发展合作将主要以经验和政策交流为主,不再提供资金和硬件援助。可以看出,目前我国接受无偿援助的资金总的趋势是稳中有降。
(二)援助领域开始向政策面转移,全球性议题成为援助新重点。从90年代初起,对华援助逐渐从农业、工业、交通设施逐步转向环保、卫生、教育等社会公共领域。近年来,各援助方虽然继续扶持这些领域,但已开始向体制改革、法制建设等政策领域倾斜。加拿大、澳大利亚已明确表示将减少在扶贫教育方面的支持,而更多地与中央政府部门在法制建设政策选择等领域开展宏观层面的合作;荷兰将在2007年停止环保领域的援助,而加大对私营部门和立法领域合作的力度。
(三)合作形式趋向多元化。过去援助模式基本上都是援助方单独提供资金,分别执行项目。近年来,这种模式开始向多边与双边相结合、双边援助方之间相联合、援助方与受援方相配合等多元合作方向发展。例如,欧盟与UNDP共同实施了“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英国参与儿童基金支持“水与环境卫生”项目;英国、澳大利亚和挪威三国联合开展“艾滋病防治”等。
三、研究“十一五”期间受援工作面临的机遇
进入21世纪以来,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中国需要同国际社会继续开展更为广泛的发展合作,给受援工作带来了难得的机遇。
首先,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很多方面需要国际社会的大力支持。人口多、底子薄,发展不平衡依然是中国的基本国情。尤其是近年来中国社会发展领域出现的一些新问题,如地区和城乡发展差距加大,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公共卫生系统不健全,社会保障能力不足等,许多领域需要通过援助,学习借鉴国际上成熟经验和先进技术及理念,需要继续开展更深层次、更为广泛的国际合作。
其次,我国政府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为继续深化发展合作创造了更广阔的空间。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宏伟蓝图的指引下,我国政府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在国家“十一五”规划中,政府明确提出了“十一五”期间的战略重点和主要任务,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些目标与理念,与目前国际援助机构的政策和优先领域是一致的。研究和把握这些要点, 将给受援工作带来新的机遇。
第三,中国的发展有利于世界的发展。中国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有着世界四分之一的人口.通过开展国际合作,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技术,解决自身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将为其它发展中国家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
四、客观认识我省过去接受国际无偿援助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在以往的争取无偿援助过程中,较为普遍的存在着一些共同的问题。一是对国家战略重点和援助方的重点援助方向不了解,选择的项目内容不符合我国的战略重点和援助方重点援助和方向;二是对项目的设备与资金的要求比例太大,看不到项目的成果和影响;三是选择了援助方经验或技术特长方面没有或比较弱的项目;四是申请方具有显著的个人或部门倾向,受益者仅是个人或小群体;五是项目合作中有明显的商业利益或追求;六是在项目管理上,重立项、轻管理,重项目结果、轻资金管理,很多单位资金不能专款专用,甚至存在贪污、挪用和将援助资金作为办公经费福利等现象;七是承诺的配套资金普遍不能到位, 导致项目不能按计划和质量完成,失去援助方的信任。
五、积极探索,积极进取,认真做好受援工作
“十一五”期间,争取国际无偿援助的难度会有所增加,援助资金规模可能出现下降;硬件设施方面的援助会逐步减少,软件方面的援助将会有所增加;援助领域与援助方式将出现新的变化。新的特点也会产生新的机遇,只有正确分析和把握国际援助的未来发展趋势,将我国开放和社会发展重点与受援工作有机结合,才能在今后的争取国际援助中开拓新的局面。
 (一)强化两个结合,提高项目的针对性
两个结合就是接受无偿援助工作要与我国“十一五”规划相结合,同时也要与援助方援助的重点领域相结合。国家“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战略任务。以上这些目标与目前援助方的政策和优先领域基本上是一致的。国际发展合作将服务于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也要与援助方的有关政策和优先领域有机地结合起来,把不利因素和新的挑战转化为新的机遇。所以各单位在选择项目前,一定要认真研究国家发展重点和援助国重点援助方向,做到心中有数,然后选择与之相适合的项目。
(二)加强部门联合,密切协作
国际无偿援助的多方向,决定了争取国际无偿援助的多途径。所以,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既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密切联络,又要注重与兄弟部门的紧密协作。只有齐心协力,联合作战,多渠道、多途径的争取,才能提高项目申报的成功率。
(三)制作周密、严谨、细致、精美的项目建议书
制作一份周密、严谨、细致、精美的项目建议书是项目申报成功的重要基础。一般来说,项目建议书分为九个部分即:项目名称、项目地点、项目申请单位和项目执行机构、项目所需时间、项目计划所需资金(申请援助资金、中方配套资金)、项目背景和项目目标、项目设计和项目内容、项目效益(包括项目受益对象、直接和间接的受益人口、项目活动对受益对象所产生的影响等)、项目负责人及联系地址电话。但是,不同的国家也有不同的要求,只有根据其要求认真制作好项目建议书,为争取项目奠定良好基础,申请才有希望得到批准。
(四)坚决执行项目方案
外方对项目的执行情况的要求严格,期望值也很高。首先,必须认真听取和对待外方关于对项目建议书的修改意见.然后严格执行项目建议方案。如果中方在某个方面违背了方案,失信于外方,那么影响的不单是这个项目,而是我省今后申请该国无偿援助的前景。
 (五)严格项目管理
为了强化对国际无偿援助项目的管理,商务部重新修订印发了《商务部关于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对华无偿援助项目管理办法》,我们要认真学习研究,并严格执行。在实施项目的过程中,要坚持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避免重立项、轻管理,重项目结果、轻资金管理。同时,要严格执行管理和财务制度,细化资金使用上的职责。严格按照财政部、对外经济贸易部、农业部1992年颁发的《关于接受国际无偿援助财务管理办法》([92]财外字第53号)的规定落实好配套资金承诺。切实做好内部监督和检查,防止和杜绝违纪、违法事件的发生。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外经 受援 工作 意见
                             
湖南省商务厅办公室      2006年11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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